信件标题: | 碧桂园凤凰台延期交付未做赔偿反而在小区门口装停车杆收费,已购买车位进小区停车还得先交进门费 | ||
来信时间: | 2024-06-14 | ||
信件内容: |
我购买碧桂园凤凰台小区13号楼毛坯房一套,同时购买地下车位一个,开发商延期交房,于2023年年底通知验房,现在我要办理入住发现开车进小区还要交停车费。我既然购买了车位进我的小区停车为什么还要再交停车费。首先我想知道停车场收费是谁在负责,是第三方公司还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如果是开发商,我购买了车位怎么还有权利收我的停车费,如果是第三方公司,在我回家门口设置收费杆,侵占了我作为业主到的权益,我停车是在我购买了车位的地方,在我小区内部,他有什么权利收费,在我的小区内部应该是由物业服务,他有什么权利问我收停车服务费。如果是物业公司设置,物业设置停车费有没有经过业委会同意。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06-25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因该小区正门修路,小区内已入住居民车辆必须从乌伊路商业停车场进入,居民车辆从商业停车场进入后将车辆停在小区的停车场不收费。有的居民开车从商业停车场进入后,将车辆没有停放在小区停车场,而是将车停放在商业停车场就会按商业停车收费。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将有关情况告知了您,您表示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国路市场监管所,联系人:杨润吉,电话:0994-251823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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