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是否可以申请本市的公共租赁住房 | ||
来信时间: | 2024-07-21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目前在本市工作,工作单位不提住宿,需要自己解决。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本市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满足什么样的申请条件?如可申请,我该准备哪些申请材料?(电话最近不方便接听,网页回复即可。)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07-24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您好!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目前在本市工作,工作单位不提住宿,需要自己解决。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本市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满足什么样的申请条件?如可申请,我该准备哪些申请材料?(电话最近不方便接听,网页回复即可。) 二、处理结果 根据《昌吉市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新就业人员(含新入职大学生、引进人才、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申请公租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当根据各自的准入条件提交下列材料: (一)《昌吉市公租房申请表》(附:个人申请书); (二)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作证明; (三)无房证明、房屋租赁证明或住房证明; (四)车管所出具的车辆查询信息; (五)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六)劳动管理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七)婚姻状况证明; (八)其它应提交的材料。 上述材料需有关单位和个人出具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出具。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涉及各类证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并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将事项进展情况予以解释说明,您表示已知晓。 如有住房保障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住保办,联系人:伏艺凡,电话:0994-235731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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