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投诉昌吉市晨曦艺术培训中心强制消费、拒绝退费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4-09-28 | ||
信件内容: |
投诉昌吉市晨曦艺术培训中心,虚假宣传、不按规定超课时收费、强制消费、拒绝退费的问题。本人强烈要求晨曦艺术培训中心退还剩余课程费用。 本人于2023年5月22日在晨曦艺术培训中心老师的宣传下,为孩子报书法课年报课100节,另送10节,共110节,美术课50节,另送5节,共55节,费用共计8800元。老师以送课优惠方式怂恿家长超过规定时间跨度续费,超过了规定的3个月或60节课时费用,没有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没有任何书面或口头约定“概不退费”。宣传时所说的培训效果存在夸大其词,在培训中并未看到明显效果,美术课频繁更换老师,也未对家长公开老师资质,书法课大部分时间自行练习,枯燥乏味,浪费时间,书写并没有得到宣传中的提升。现因上述各种原因以及其他现实原因,确实无法继续上课,要求退费。目前书法课已上69节,剩余书法课36节(含送5节),美术课已上41节,剩余14节(含送5节),本人与老师友好协商退费,协商可以按照剩余课时退费,送课虽包含在年课课时内但本人出于谅解主动提出送课可以不计算,减去送课,仅计算31节书法和9节美术,费用共计仅算2104元,但老师拒绝退费,强制要求把剩余课时上完,再三强调拒绝退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该机构严重侵犯了我自主自愿消费的权利,希望有关部门协助处理退费,并且按照实际剩余课程书法36节,美术14节退费,书法36*40=1440,美术80*14=1120,共1440+1120=2560元。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10-21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昌吉市晨曦艺术培训中心强制消费、拒绝退费的问题”。经核实,双方确实存在退费纠纷。 二、处理结果: 经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协调,昌吉市晨夕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向您退费1380元,您表示同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系人:马小琴,电话:0994-259012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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