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您好 领导 想咨询下《促进准东企业职工在昌吉市购房置业的若干措施》 | ||
来信时间: | 2024-10-03 | ||
信件内容: |
您好 请问一下 昌吉市8月24日出台《促进准东企业职工在昌吉市购房置业的若干措施》是指8月24日往后凡购买昌吉住房的准东职工才能享受该政策吗?我是7月份购买的昌吉房子,目前在准上班快两年了,房子目前正在办理交付手续,可以享受该政策吗?谢谢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10-14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昌吉市8月24日出台《促进准东企业职工在昌吉市购房置业的若干措施》是指8月24日往后凡购买昌吉住房的准东职工才能享受该政策吗?我是7月份购买的昌吉房子,目前在准东上班快两年了,房子目前正在办理交付手续,可以享受该政策吗?”的问题。 经过电话联系调查核实:您的房子是2024年7月份购买的。 二、处理结果 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您2024年7月份购买的住宅,但是《促进准东企业职工在昌吉市购房置业的若干措施》的政策是8月24日在昌吉市人民政府网上颁布施行,政策实行时间是颁布之日起实行,所以您的房子不符合补贴政策,结果已经告知您本人。 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联系人:韩成刚,电话:0994-234766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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