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昌吉和雅房地产公司面积差金额仍未退还 | ||
来信时间: | 2024-10-30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在国际公馆购买的商品房,之前咨询过后相关部门答复为房产证办下来后按房产证面积与面积差的协议无误后退款,本人已于2024年10月29日在和谐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房产证,已确认面积差协议的房屋面积与房产证上并无出入,与房地产公司业务人员沟通时却告知本人无法退款,到目前为止房屋面积差协议金额已长达半年多时间迟迟未退,现恳请协助为盼!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11-05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于2023年3月7日购买国际公馆2-1701号住房,该项目是由新疆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开发建设。关于您反映退付面积差金额的问题,经协调和谐房产,企业计划于2025年1月30日前退付。 二、处理结果: 2024年11月4日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进行联系,并将上述情况进行反馈,您表示已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房地产业科,联系人:刘蓓蓓,电话:0994-23442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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