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暖气温度较低 | ||
来信时间: | 2024-11-15 | ||
信件内容: |
本人目前在昌吉市测绘局108小区居住,目前两年了,暖气一直不热,就目前温度房子只有20度,地板没有任何温度,每年都要投诉反映,就现在11月份,还未到正式天冷的时候就这个温度,房子靠空调,还有加热器带动,就想问一下。你们这些领导有没有人能解决问题,能不能关注一下这个问题,暖气公司给的反馈就是温度达标,如果都觉得的温度达标,晚上我欢迎燃气公司以及各位领导入住我家,我们一块感受体验,还请各位尊敬的领导尽快协商解决一下。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12-09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城市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本人目前在昌吉市测绘局108小区居住,目前两年了,暖气一直不热,就目前温度房子只有20度,地板没有任何温度,每年都要投诉反映,就现在11月份,还未到正式天冷的时候就这个温度,房子靠空调,还有加热器带动,就想问一下。你们这些领导有没有人能解决问题,能不能关注一下这个问题,暖气公司给的反馈就是温度达标,如果都觉得的温度达标,晚上我欢迎燃气公司以及各位领导入住我家,我们一块感受体验,还请各位尊敬的领导尽快协商解决一下。 您住址:昌吉市108小区,2016年建筑,单户控制系统,已做外墙保温,供热单位为昌吉华电热力公司。 二、处理结果: 经核查,您反映的问题,华电热力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对接您,根据用户要求于2024年11月18日22:54时上门回访。经检查,现场核实发现您反映的昌吉市108小区室内温度20度情况并不属实。随后对该房间室内进行测温回访,您室内各个房间温度均在26-28度之间温度很好,您反映在家不穿衣服跑还是有点冷,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对供暖温度要求进行解释,依照室内空气温度为准。 依据2022版《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节能建筑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20℃,其它非节能建筑或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设计标准执行。 上述处理结果已在2024年11月19日10:56分,昌吉市城市管理局供热办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将处理结果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城市管理局供热办,联系人:迪力娜,电话:0994-652818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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