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环宇新天地北区物业禁止个人安装新能源充电桩 | ||
来信时间: | 2024-11-17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我是环宇新天地北区业主,本人年初意愿购买新能源汽车,在政府出台大量优惠政策的鼓励下、与小区环宇物业确认可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前提下,在看到小区内已有很多私人充电桩的前提下,于本年8月20日置换旧新能源汽车一辆。 购买至今与小区物业协商安装充电桩未果,物业反馈问题为:小区业主、业委会投票,不允许新能源车辆安装个人充电桩。对于反馈问题,经查询国家、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仍有以下疑问:1、物业、业委会如此决定,合法?2、业主投票,80%是油车车主,20%电车车主,原本是不公平的、一边倒的投票结果,为何物业遵照执行?如此这般,电车车主权益又有谁来维护?国家、政府积极鼓励个人购买、刺激消费,最基本的保障政策基层却不落实,甚至唱反调,群众消费信心何来?3、物业年初同意本人安装,购买后出尔反尔,以业委会为借口,合理?4、在本人告知物业主任会长期依法通过逐级市长信箱、信访、上诉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物业甚至鼓励向上级寻源,如此态度令人心寒。 以上为本人反馈问题及疑惑,诉求为环宇物业兑现承诺,出具安装个人充电桩证明,请领导协调为盼!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12-16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建国路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2024年11月25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自治区党委马兴瑞书记留言反映如下问题:1.关于物业和业委会相关问题;2.关于业主投票能否安装的问题;3.关于物业失信问题;4.关于您通过各种渠道投诉后社区答复办结的相关问题。街道和社区高度重视并介入协调办理此事。 二、处理结果: 经核实,您为环宇新天地北区居民,2024年8月份买了新能源汽车,现在小区业主委员会集体表决不允许个人私自安装充电桩,2024年10月以来,您在12345便民服务平台、吉事通问政平台、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平台陆续进行投诉。社区近期通过大量入户走访了解情况,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协商,2024年12月3日已通过电话给您进行答复:1.关于物业和业委会相关问题,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规定,小区内增加或减少公共设施由全体业主进行决定,物业没有权力私自安装或拆除。2.关于业主投票能否安装的问题,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代表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已通过微信征集住户意见,(有征求意见以及统计的结果),超三分之二的居民是不愿意安装。现社区、物业准备与前期私自安装充电桩的住户沟通,将个人安装的充电桩拆除,腾出位置统一进行规划安装,保证公共区域公共使用,此事正在办理中。同时,物业也会在环宇新天地南区停车场安装充电桩。3.关于物业失信问题,建议由住房保障中心给您解释。4.关于您通过各种渠道投诉后社区答复办结的相关问题,社区也是按照工作流程给您及时答复,且当时您表示理解,希望社区能继续做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能够安装充电桩。此事涉及全体业主的利益,社区无权越过业主,私自决定,且社区一直在跟进此事。建议您在小区还没统一安装充电桩的情况下,可以先在小区旁边的捷锐通加油站进行充电,加油站里有超充电桩,10分钟可以充满,加油站离小区也比较近,仅一墙之隔。跟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社区所做工作表示肯定,希望有其他更好更合理的方案,尽快在小区内安装公共充电桩。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建国路街道明苑社区信访干事,联系人:于雷,联系电话:1555930567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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