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请昌吉市民政局公开回复处理李军传播举报信情况 | ||
来信时间: | 2024-11-20 | ||
信件内容: |
请昌吉市民政局公开回复处理李军传播举报信情况 2024年 10月14日我在昌吉州(市)长信箱、昌吉市“吉事通”平台求助昌吉市民政局制止其公职人员李军传播“举报信”的问题,昌吉市民政局在“吉事通”平台回复:“高度重视、经调查李军没有传播。若传播,会依据党纪处理”。 过去一个多月了,11月19日,昌吉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亲自”打电话说:“相关部门打电话了,李军传播举报信侵犯隐私的问题找李军谈话了”。 什么意思?民政局调查“没有传播,找李军谈个假话”? 9月25日我发现李军传播的举报信侵犯隐私行为后,我向民政局求助制止,民政局“高度重视调查没有”。无奈,我又求助其他部门,现在李军已将传播的举报信删除,表示悔改。 我向相关部门表示,昌吉市民政局说明一下在“吉事通”上的调查情况怎么回事? 因为“吉事通”是个公开的平台,在上边的我的三份求助信是公开的,昌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调查的李军没有传播举报信”的回复也是公开的。 现在昌吉市民政局公职人员李军承认自己传播举报信并表示悔改,民政局应该出面在“吉事通”平台进行说明。到底是“有”还是“没有”? 这是一个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关乎写求助信的人格问题。 同时也建议民政局,一是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管理,全身心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就此次李军传播举报信事件,民政局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制止事件蔓延。因为李军是民政局的一名公职人员、一名党员。昌吉市民政局及时制止了,就不可能发生我到处写信求助,不可能全昌吉沸沸扬扬,不可能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不可能拖一个多月后才解决。 民政局作为一级人民政府,在“吉事通”这样的平台上公开回复“没有”,私下打电话“有”。不要拿一个普通老百姓“过家家”。二是一年十几场“官司”,法院“常客”的李军能全身心“为人民服务”?李军是昌吉市民政局一名公职人员、党员,其职责是为人民服务。可是在昌吉市(州)法院李军是 “常客”,十几场“官司”。昌吉市民政局也经常收到法院执行局协助执行文书,李军的工资被法院执行。昌吉市民政局这名公职人员、党员常年涉诉涉法,能全身心为人民服务?担负着“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的昌吉市民政局“于己无关”?建议昌吉市民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还是 “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 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首位,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反映的事情无小事,人民无 “刁民”,只有无能的政府,没有无能的人民。更不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赵银谦。18909945150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11-27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民政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24年11月,您反映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工勤人员李军存在传播举报信,侵犯其个人隐私的行为,要求市民政局对李军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 2020年4月,您因与李军存在合同纠纷,将李军起诉至昌吉市法院、州中级法院败诉后,不服判决转而通过州、市信访平台及市检察院多次反映李军有关问题,并要求市民政局就双方合同纠纷问题对李军给予严肃处理。此后,昌吉市民政局多次了解、核实双方矛盾纠纷,鉴于双方合同纠纷已经司法机关介入,也未发现李军利用职务便利侵害您权益的问题,且您反映问题属民事纠纷范畴。 经市民政局核查,李军在工作期间,从未公开在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范围内对双方存在的纠纷问题及相关举报信等其他相关信息进行传播。对您所述李军公开传播举报信,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市民政局干部均不知情也未发现李军存在公开传播举报信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故无法印证您反映内容的真实性。 二、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公民享受隐私权,公民的隐私受国家法律保护,您反映李军公开传播举报信,侵犯其隐私的行为,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建议您收集李军侵犯您个人隐私的音、影等证据并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市民政局将根据市人民法院裁定情况对其给予严肃处理。 鉴于李军与您存在的矛盾纠纷,造成您多次反映,昌吉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已于2024年11月15日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李军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注意言行,谨慎行事,处理好人际关系,妥善处理好个人存在的矛盾纠纷,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关于您要求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布对李军处理情况的处理意见。2024年11月19日,昌吉市民政局已将对李军做出的提醒谈话处理情况通过电话告知您。鉴于市民政局本次对李军同志的提醒谈话,源自李军未妥善处理好个人矛盾纠纷而造成您多次反映的问题,属于内部处理工作,不适于向社会公开,故对您的要求不予支持。同时,对于您反映李军公开传播举报信,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市民政局通过核实不存在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收集好证据后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人:马超,联系电话:0994-251504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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