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投诉吉祥花园的华洋物业公司及曦隆房产公司 | ||
来信时间: | 2024-11-24 | ||
信件内容: |
尊重的领导你好: 本人雷万钧住在昌吉长宁南路吉祥花园西苑,身份证652301********767X,今天投诉华洋物业公司,本人2020年1月购买了曦隆房产公司位于吉祥花园西苑的地下车库车位,近几年来正常使用,按时缴费。2024年11月23日22点,晚上回家后发现本人车位上停了别人的车,当时想晚上可能对方只停一晚,没有必要为此事产生纠纷,于是将车停到别的空位上。2024年11月24日上午外出回来后,发现昨天的车继续停在我的车位上,于是给对方打电话,对方说不知道这是有主车位,并且要求我听到别的空位上,我告知他这个车位是我买的,对方说有什么标识?我仔细一看本人制作的“私家车位禁止占用的”标识不知被谁撕去,于是给物业打电话告知,物业接电话人员说你先停别的地方去,我说是我买的车位,为什么要停到别的地方去?而且我车位上的标识被谁撕掉的?物业公司人员说是曦隆房产公司人员撕掉的,是他们来盘点车位后撕掉的,今天没有办法处理,明天等领导来了再说。 为此我有几点疑问: 一、周末华洋物业公司没有值班领导吗?发生问题非要等到周一吗?在位的工作人员只是接个电话,不负责处理问题吗? 二、物业公司对月租车只管收钱,至于他们停哪里、爱咋停就咋停吗?不能把他们安排到空余车位上吗?导致车库里占用业主车位、随意停放、乱七八糟? 三、《物权法》颁布几年了,物业及出售车位的曦隆房产公司难道没有记录、没有台账吗?私人停车位上业主花钱制作的标识牌看不见、想去除就去除吗?这样的管理模式是华洋、曦隆房产公司这样的大公司能做出来的吗? 为此,我要求华洋物业公司及曦隆房产公司给我个说法,把我制作的停车标示牌还给我并且加强管理,不要到了周末无人理事。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11-27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于2024年11月26日来电称您的问题已解决,现表示要求撤件。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电话:0994-259683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2024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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