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延期交房违约金能置换为物业费吗 | ||
来信时间: | 2024-12-11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百忙中给您写信表示歉意,我叫阿达里江•卡力木,男,哈萨克族,昌吉市人,现年58岁,是一名媒体人,本人在2021年1月28日,在昌吉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项目--凤凰台小区购买预售房作为儿子婚房,并以儿子的名义与碧桂园签订合同,投入所有积蓄,总价为770567元,交房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在幻想为儿子准备婚事时,碧桂园给我们发告知书,说因为疫情原因2022年8月10日项目受影响,虽然受影响,了,但当年11月7日为立冬,项目自然而然停工(当时楼房主体没有完工,当年疫情结束),这样算项目在不可抗拒下停工了3个月,其交房日期可以延续3个月,将交房日期应该延续到2023年8月30日,这样来计算开发商截至交钥匙延期6个多月,如果按合同每日总房价的万分之三违约金计算,违约金为41600元。因为儿子订婚为2024年9月30日,而开发商交房推迟到今年年初,无奈之下我在水岸林居以16800元的租金承租了一套房屋当婚房,在此期间我上缴了契税11500多元,背负了银行利息,开发商上交的7万多元的税都得从我口袋里掏出,可以说背负着很大的压力,为昌吉市的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献出了微博的力量。今年年初开发商给我们交钥匙才开始进行装修,但不具备居住条件,也不敢居住,因为消防验收还没有通过,只能8月底才能消防验收通过,最近,开发商不但给我们不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反而收取我们物业费和违约金。当时他们交钥匙时给我们说,说延期交房违约金的事已经和市房管局沟通,给予满意的解决,让我们看到盖有开发商和房管局印章的文件,但到现在还没有将延期交房的事一字不提,说开发商和物业两码事,但在合同里明确写道:物业是碧桂园物业昌吉分公司。 我们买这房屋备受精神和资金压力,希望政府为民办实事好事,可以像别的开发商一样,把延期交房违约金也可以转换为物业费,安心让我们为社会作贡献为盼!!!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12-17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购买的碧桂园凤凰台12号楼该项目因凤凰台项目因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建设资金不足、项目负责人频繁更换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您购买的12号楼可于2023年12月30日领取装修钥匙,于2024年8月13日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凭证》,房屋延期交付情况属实。 关于您提出延期交房置换物业费问题:房产企业表示现凤凰台项目第三批还未达到交付条件,资金困难,先以保交房为主,待项目整体交付后,统一解决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目前延期交付违约金暂不能抵扣物业费。 二、处理结果: 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将上述核查情况告知您,您对办理情况表示已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房地产业科,联系人:张鑫,电话:0994-23442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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