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暖气不热,让维修不属于我们的设备 | ||
来信时间: | 2024-12-12 | ||
信件内容: |
由于家里暖气每年都不热,给西部热力反应,西部热力的维修人员要求我们更好管道井设备,前两年按他们的建议已经更换过,但是还是没有什么效果,每次让来检查,都要我们更换,今年又更换了一次,但是这次更换后,热力办回访时告知我们管道井的阀门是由热力工公司维护的,更换设备花费了300元,我现在诉求是热力公司补偿我的更换费用,但是热力公司不予理睬,告知热力办,热力办要我去协调,因为工作原因,没有时间过去,热力办就让我起诉热力公司,我很想知道这么清晰的事情,一个热力办都解决不了?热力公司这种随意的作为,是不是需要热力办这种监督单位来监督,为什么他们能把自己的责任推脱给民众,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一个政府部门都解决不了。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12-16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城市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家里暖气每年都不热和更换管道井的阀门的问题。 经核查,您居住地昌吉市都市名居小区3号楼地暖循环系统供热单位为昌吉西部热力公司。 二、处理结果: (一)供热公司在每年的检查保养工作中并没有发现阀门损坏,如损坏热力公司将进行维修、保养并保证正常供热。 (二)您并没有告知西部热力公司因阀门影响到供热或者阀门需维修、更换的任何信息;热力公司不知道您更换阀门之事。 (三)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二十五条 城镇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改造,按照下列方式划分责任并承担费用。 (四)以管道井入户阀门为界,入户阀门前(含阀门)的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养护和维修,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入户阀门后的供热设施,应当由热用户养护和维修,费用由热用户承担。 上述处理结果已在2024年12月16日,我局工作人员尝试电话联系告知您,您电话始终未接通。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城市管理局供热办,联系人:迪力娜,联系电话:0994-652818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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