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对于回复【暖气不热,让维修不属于我们的设备】的疑问 | ||
来信时间: | 2024-12-24 | ||
信件内容: |
1、回复中,第二条提出的未告知西部热力公司因阀门影响到供热或者阀门需维修、更换的任何信息,这个搞错关系了吧,是热力公司让我们更换的,还需要告知吗?你们的调查就是张冠李戴,随意变换角色吗? 2、回复中,已经明确(四)以管道井入户阀门为界,入户阀门前(含阀门)的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养护和维修,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入户阀门后的供热设施,应当由热用户养护和维修,费用由热用户承担。到目前为止热力公司还是说那不属于他们的责任。 3、为什么你们的调查没有跟我联系,作为当事人,全然不知,就做出处理结果,这就是你们的工作态度?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4-12-30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城市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对于我局关于951号市长信箱回复不满。 您位于昌吉市都市名居小区3号楼是2015年建筑地暖循环系统,已做外墙保温。供热单位为昌吉西部热力公司。 二、处理结果: 经核查,您反映的问题:城市管理局供热办工作人员已经将您上次投诉的处理结果回访情况在951号回复件内描述的很清楚,我办工作人员在2024年12月16日尝试电话联系告知您,但您电话始终未接通。其次,针对维修问题:(1)西部热力公司反馈,在每年的检查保养工作中并没有发现阀门损坏,如损坏西部热力公司将进行维修、保养并保证正常供热。(2)您并没有告知西部热力公司因阀门影响到供热或者阀门需维修、更换的任何信息;(3)二网管道井以后的供热设施属热用户维修养护,况且此阀门是热用户家门口楼道井内入户阀门;(4)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二十五条 城镇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改造,按照下列方式划分责任并承担费用:(三)以管道井入户阀门为界,入户阀门前(含阀门)的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养护和维修,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入户阀门后的供热设施,应当由热用户养护和维修,费用由热用户承担。 上述处理结果已在2024年12月25日电话联系告知您,您表示已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城市管理局供热办,联系人:迪力娜,联系电话:0994-652818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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