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收取我单位停车费不合理 | ||
来信时间: | 2025-01-06 | ||
信件内容: |
本人韩先智,系昌吉市荣福养老院院长,我单位属于民政局社会福利机构,位于昌吉市红星西路12号小区家属院里,小区物业由天汇物业公司管理,我单位有一辆日常生活保障车,日常也是停在养老院院里,并没有占用小区停车位,往年也是通过昌吉市物业办跟天汇物业公司沟通处理才能录入小区管理系统不收取停车费,也是颇费周折处理,但今年开始小区物业公司不给办理,必须缴纳停车费。在此,像我单位这种情况又在小区里面,车辆又停在养老院院内,并不占用小区公共停车位,物业公司再收取单位停车费,我们养老院表示不能接受,也无法沟通处理,在此请求领导能给养老院予以解决问题为盼,不用年年再找领导解决。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1-06 | ||
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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