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拖欠工资1.4W时间较久无果,营业执照也在注销 | ||
来信时间: | 2025-01-15 | ||
信件内容: |
2024年10月15日在亚中创智城C座5楼丝路之缘书法艺术中心,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两个人3个月,共计13500元,因为拖欠金额较大,被迫离职,期间打电话发现拉黑,且公司正在进行注销营业执照,与劳动局投诉,已经立案,但因与市场监管局反映信息已注销,与我本人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网查询以及注销流程应当存在20-45天的公示且公示期间存在债务问题应当停止正在进行注销,劳动局登记告知不在劳动局范围内,因此要求,相关部门停止其正在注销登记,该单位存在未结算清算债务的违法行为,并且要求丝路之缘书法艺术中心结算2个人共计13500元,拖欠过久,以及行为态度恶劣。打工不容易希望尽快落实,程序公示时间紧张。相关资料真实有效,请政府公平公正。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1-21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事项为:在亚中创智城C座5楼丝路之缘书法艺术中心工作,该单位以各种理由拖欠两个人工资3个月,共计13500元,望讨回工资。2024年12月19日,您到昌吉市劳动保障中心反映昌吉市丝路之缘书法艺术中心法人汤云乔拖欠您和纪雪燕2人工资13500元。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受理您投诉案件,并按照程序进行核处(昌市人社监受字【2024】2-第078号)。2025年1月2日,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办案协助警示函【2025】第001号,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停止涉事单位法人变更和营业执照注销等手续。经核实,该单位法人王爱乾已将该单位注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因该单位已注销,无经营实体,不适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现案件已中止,为进一步核实您的诉求,查实该单位欠薪行为属实部分,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协调该单位负责人解决您的诉求。 二、处理结果 2025年1月20日,经电话回访您,您对案件办理情况表示知晓,对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涉事单位法人支付被拖欠工资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人:塔新,电话:0994-235101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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