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昌吉市屯河路和谐时代广场和谐物业赔偿车辆受损事宜 | ||
来信时间: | 2025-02-10 | ||
信件内容: |
本人2月7日下午3点01分从昌吉市屯河路和谐时代广场南岗亭进入停车场正常行驶,地板损坏物业未及时修理,导致车辆排气护板损坏,及时联系物业,物业承认地板损坏冬季没有维修,期间在联系物业,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我继续找物业上级领导才取得联系说2月10号处理,2月10号早上物业跟我联系,只同意赔偿我的修车费,并让我签署和谐法务的协议,并明确说明2月10日签署,2月10日下午开始跟物业工作人员联系,同样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诉求:1要求赔偿我车修车费(由昌吉市吉利银河4s店出具的报价)。2.要求赔偿我方修车期间的交通费。 因我方无违反交通规则,正常行驶,进入停车场后行驶速度过慢,物业在知道地板损坏的情况下,没有设立任何标示,也未有禁止通行的标志,导致我2024年3月的新车受损。请求政府协助处理,让我方拿到应有的赔偿。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2-11 | ||
回复内容: |
您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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