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昌吉市统一美居TCL智慧家居馆违约不发货,请求政府介入处理。 | ||
来信时间: | 2025-02-25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要投诉昌吉市统一美居TCL店。我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该店购买空调,并与商家约定装修后再发货。然而,2025年2月17日我联系商家安排送货时,遭遇多次变卦: 首先,商家答应18日送货,随后无故改为19日。到了19日,商家又称我的空调已被误发,库房无货,需等待一周。商家的行为不仅违反约定,也给我带来了极大不便。 我向商家表达不满并提出赔偿要求,但商家态度恶劣,强调系统显示和库房无货是其内部问题,与我无关,并拒绝赔付我因违约导致的损失。 我认为商家行为已构成违约,且处理态度不当。因此,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查处商家违约行为,并要求商家尽快发货,同时赔偿我因此次事件所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2-28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交办单后,立即安排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查,2025年2月20日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您在新疆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反映其2024年10月26日在该处购买空调,该处承诺随时都可发货安装,现反映该处违约把空调卖给别人了,拖延不能发货,消费者认为不合理,现投诉要求处理的问题。随后您2月24日,2月25日分别在昌吉市吉事通平台,2月26日在市长信箱投诉。 2月20日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该投诉后,建国路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了解有关情况,随后工作人员又与商家取得联系,通知商家到建国路市场监管所参加调解,商家表示他因工作原因无法到现场调解,现在库房内也没有货,订的货26号就到了,货到后立即上门安装。商家称您若不愿意安装要求退款,商家可以直接退款。对于您提出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的诉求,商家拒绝赔偿,拒绝赔偿的理由。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又电话联系您,通知您到建国路监管所协调解决,向您告知了商家26日到货后安装或退款均可的处理方式。 二、处理结果: 商家在让利的基础上又给您退款200元,又赠送挂烫机一件,价值500元。2月26日商家派人已将空调上门安装完毕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建国路监管所,联系人:张爱琴,电话:0994-232931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