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药品价格虚高 | ||
来信时间: | 2025-02-25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25年2月25日,在昌吉市石油运输二分公司北门,金匮建国路大药店买了云南白药气雾剂,规格为50G+60g,当时由于比较急就用微信付款,也没看付款记录,回家后看到付款60.5元,相同规格的要在别的药店才49.5元,差距太大了。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2-28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交办单后,立即安排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其经营资质齐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云南白药气雾剂”明码标价60.5元,进价51元。执法人员向多家药店了解到云南白药同样的药品在不同药店的差价一般在两元左右。 二、处理结果: 药品为市场调节价,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您,向您解答投诉反映的药品价格问题,您表示理解并感谢。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北京南路监管所,联系人:妥林,电话:0994-235476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