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努尔加水库付款 | ||
来信时间: | 2025-03-18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现就昌吉市水利局(昌吉市三屯河流域管理处)拖欠我公司实施的昌吉市努尔加水库环保工作(环境监理、监测、应急预案)验收项目技术服务工程款一事向您反映情况,恳请督促解决。 我单位于2019年3月21日中标,2019年4月2日签订合同《昌吉市努尔加水库环保工作(环境监理、监测、应急预案)验收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NRJSK-HJBH-YS合同价额47万元,我单位已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且环境保护验收在环评互联网上进行了公示,及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进行评价,但昌吉市三屯河流域管理处至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8.33万元,拖欠时长已逾5年之久。 我单位多次通过电话、书面函件《分期支付协议》等与其沟通,对方均以资金未到位等理由推诿; 现我公司经营异常困难,已无力支付员工工资且被多家单位起诉 。 恳请市政府督促昌吉市三屯河流域管理处立即支付拖欠款项(18.33万元) 望您百忙中关注此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盼复! 单 位: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276575033 日 期:2025年3月18日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3-24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水利管理站(昌吉市三屯河流域管理处)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2019年4月2日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昌吉市三屯河流域管理处签订合同《昌吉市努尔加水库环保工作(环境监理、监测、应急预案)验收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合同价款47万元,该单位已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环评互联网上进行公示,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进行评价。截至目前,该项目按照合同已支付28.67万元,未付工程款18.33万元(收市财政账户)。诉求:要求尽快退还剩余工程款18.33万元。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昌吉市水利管理站(昌吉市三屯河流域管理处)高度重视,2024年经昌吉市水利局向昌吉市财经委员会申请拨付剩余款项。为妥善解决此信访事项,近期已再次经昌吉市水利局向昌吉市财经委员会申请拨付资金,待昌吉市财经委员会拨付后向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昌吉市水利管理站(昌吉市三屯河流域管理处)积极与您联系沟通,以期达到理解。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水利管理站工程科,联系人:王东,电话:1560994678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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