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昌吉市医院诊疗服务及收费问题的投诉与咨询 | ||
来信时间: | 2025-03-20 | ||
信件内容: |
一、关于药品外购现象的质疑 2024年3月20日,本人携患儿至贵院儿科咳嗽门诊就诊,医生开具四种治疗药物,但除雾化药物外,易坦静、阿奇霉素干混悬剂、西替利嗪口服液均需外购。现就以下问题提请说明: 1. 违反《处方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卫健委《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医生不得限制患者持处方到院外购药,但贵院却直接指定外购,涉嫌剥夺患者选择权。 2. 药品供应合理性存疑 院方以“价格高未采购”为借口,但上述药品均为国家医保目录品种(如阿奇霉素干混悬剂属医保甲类),且同类药品在院内药房无替代方案,暴露出药品采购管理漏洞。 3. 利益关联合理怀疑 多次就诊均遇同类情况(“不管是大人、小孩”),结合社会对“院外指定购药”的普遍质疑,不能排除医生与药店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统一采购供应,贵院对于确需外购的情形是否有明确规范?是否建立外购药品登记备案制度? 二、关于耳鼻喉科诊疗服务的质疑 同日下午,患儿因耳痛至耳鼻喉科就诊,缴纳6元挂号费+65元硬耳内镜检查费后,医生观察即称“耳屎过多无法检查”,未出具任何诊断报告,直接要求外购氧氟沙星滴耳液并择期复查,且拒绝退还检查费用。 1. 诊疗程序合理性:医生在实施65元硬耳性内镜检查前,是否应先行进行常规耳道检查?硬耳内镜检查属有创性操作,术前未进行外耳道预处理评估(如耳屎清理),导致检查无效,属诊疗过失。对于已知存在耵聍栓塞的患者,建议先行清洁处理再行内镜检查是否符合诊疗规范? 2. 收费依据问题:未能完成既定检查目的的内镜操作,依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该检查项目是否达到收费要件?未达成检查目的是否符合退费条件? 3. 收费退费机制缺失,依据《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未提供实质性服务的项目应退费。本例中检查未获取任何诊断数据,却全额收取费用,涉嫌违规收费 4. 病历文书规范: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接诊医生是否完整记录检查过程及处置建议?未出具书面诊断意见是否符合医疗文书管理要求? 三、诉求与建议 1. 请书面回复上述药品配备及外购规范的具体管理制度 2.对外购药品问题: 公示药品采购目录及未采购药品的合规依据; 彻查医生与院外药店指定药品的利益关联。 3. 提供耳鼻喉科检查的完整收费依据及诊疗过程说明 退还65元检查费;完善术前评估流程,避免重复收费 4. 依据《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请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正式书面答复 5. 建议医院完善药品配备公示制度,建立诊疗服务事前告知机制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4-01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人民医院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昌吉市人民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经核实,您的女儿彭佳恩,4岁1个月。于2025年3月20日12:30时以“咳嗽、流涕6天”就诊我院儿科门诊,查体:流涕(浊涕),咽部充血,双肺呼吸音粗,可闻及痰鸣音。患儿母亲诉:患儿病初在昌吉州儿童医院就诊,给予“头孢、鼻窦炎口服液、扑尔敏片、消积止咳口服液”治疗无效。我院胸片提示:支气管炎。血常规:白细胞8.1×10~9/L,中性粒细胞百分比40.1%,淋巴细胞绝对值3.95×10~9/L,红细胞4.87×10~12/L,血红蛋白130g/L,血小板329×10~9/L,C反应蛋白12.33mg/l,诊断:1.急性支气管炎2.变应性鼻炎。儿科接诊医生综合病情,建议口服阿奇霉素干混悬剂 、易坦静口服液、西替利嗪口服液治疗,根据医生个人经验认为患儿病程长、之前外院治疗效果不佳,故调整治疗让家长外购进口阿奇霉素干混悬剂;易坦静我院无药,且现有药品中无可替代药品;西替利嗪口服液医院有药,考虑家长要外购其他两种口服液,故没有开此药,故建议患儿家长院外购买上述口服药物,所以只开具了雾化吸入药物。接诊过程并未指定特定药店购买,并且当时已与患儿家长沟通,门诊病历中有口服药物记录,当时家长并无异议,门诊病历已交予患儿家长。17:42时到耳鼻喉科门诊就诊,患儿母亲诉患儿感冒后出现左耳疼痛1天。耳鼻喉科接诊医生根据患者年龄较小,外耳道较窄,普通耳镜检查查看不理想,结合病史、查体考虑急性中耳炎可能性较大,故行硬性耳内镜检查明确病情,检查发现双侧外耳道堵塞耵聍团块,双耳鼓膜看不清,向患者母亲告知检查情况及治疗方案:建议氧氟沙星滴耳液点耳消炎减轻耳部疼痛,同时可以稀释泡软耵聍,三日后待耵聍软化后,在我科门诊行耳道冲洗清除耵聍并再次做耳内镜检查,进一步查看鼓膜情况完善诊治,当时书写完善门诊电子病历。1.因我院无任何滴耳液,故建议外购,未指定药店,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2.根据急性中耳炎诊疗指南及实用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急性中耳炎及耵聍栓塞病情均可使用耳镜检查明确病情,符合诊疗流程。3.耳内镜检查是目前国内耳鼻喉科一种常规检查方法,不是有创操作,也不是手术,故无需术前评估及术前预处理。4.通过耳内镜检查才可以发现外耳道耵聍,本次检查有效,对于经耳内镜检查发现存在耵聍栓塞的患者,建议先行清洁处理再行耳内镜检查符合诊疗规范,患者每次复查都要做耳内镜检查。5.门诊医生根据病情实施了耳内镜检查,且根据新疆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收取硬性耳内镜检查单侧为1次65元,未多收费用。根据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硬性耳内镜检查项目内涵是使用硬性耳内镜检查耳道及鼓膜,人工分析。医生使用器械与操作均符合技术规范的内涵要求,检查后医生向患者家属做了结果分析。医生在对患者的诊疗服务中,已提供了技术诊疗服务,所以属于合理收费。 1、昌吉市人民医院2019年6月制定了外购药品审批备案管理制度,2022年6月新增了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2、医院药品采购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招采系统平台集中采购。 二、处理结果: 2025年3月26日12:30时医患沟通办公室经过核实,电话再次联系您,向您说明我们对事件核实的上诉情况及处理: 儿科接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对治疗方案及替代方案未能向患儿母亲充分详细说明,导致患方理解不充分。科室已对责任医生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同时予以考核处罚。另外,经查未发现昌吉市人民医院儿科接诊医生与院外药店有利益关联。 因患儿年龄较小,外耳道较窄,普通耳镜检查外耳道不清楚,结合病史考虑急性中耳炎可能性较大,故耳鼻喉科接诊医生对患儿进行硬性耳内镜检查。通过硬性内耳镜检查发现双侧外耳道堵塞耵聍团块,双耳鼓膜看不清,向患者母亲明确告知检查情况及治疗方案,当时也书写完善门诊电子病历。耳鼻喉科接诊医生在对患者的诊疗服务中,根据病情实施检查,且根据新疆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收取硬性耳内镜检查单侧为1次65元,未多收费用。根据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硬性耳内镜检查项目内涵是使用硬性耳内镜检查耳道及鼓膜,人工分析。医生使用器械与操作均符合技术规范的内涵要求,检查后医生向患者家属做了结果分析。医生在对患者的诊疗服务中,已提供了技术诊疗服务,所以属于合理收费。 昌吉市人民医院2019年6月制定了外购药品审批备案管理制度,2022年6月新增了外购药品管理制度;医院药品采购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招采系统平台集中采购;药品采购目录在医院门诊及住院大厅电子大屏均有公示。 经查未发现昌吉市人民医院上述接诊医生与院外药店有利益关联。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意见,我们将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及时改进我们的不足,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昌吉市人民医院医患沟通办,联系人:刘新年,联系电话:1529997718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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