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新疆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昌吉市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给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 ||
来信时间: | 2025-03-31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因新疆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昌吉市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本工资,本人于2025年3月1日邮寄了被迫离职通知书,并于2025年3月3日该单位人事负责人签收了本人的被迫离职通知书,本人在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人事主管签收本的邮件后,要求3月11日前给本人办理离职手续,后续本人于3月7日,3月10日通过电话,短信通知该单位人事主管要求办理相关事宜,该单位人事主管不予理会,公然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望领导能够督促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处理相关事宜。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4-01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25年4月1日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您单位未给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同时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昌吉市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该单位表示对解除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法律规定,该仲裁请求确属于劳动仲裁职责范围。因劳动仲裁采取庭审制度,属准司法范畴,无法电话立案,需本人填写仲裁文书及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方可立案开庭审理。庭审程序已电话告知您,您表示近期前往劳动仲裁委员会填写相关材料。 二、处理结果 昌吉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流程告知您,您表示近期到昌吉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文书,您表示知晓。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郭振刚,电话:1529960200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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