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投诉新疆庆源实业集团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不达标且全额收取物业费 | ||
来信时间: | 2025-04-09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本人为昌吉市建国路街道丽景尚城小区三期高层业主,目前本小区仍在建设当中,我于2023年入住本小区,小区物业费自2022年11月开始收取,多次向物业询问收费标准与服务等级,物业始终未能答复,经与其他住户沟通的知为1.3/㎡,此收费应是几级服务标准? 此外本小区为新旧小区共存,与物业沟通三期高层小区范围,物业也未做答复,此小区范围是整个新老小区视作一个,还是三期高层为独立小区? 其次小区物业服务来说 1.公共秩序管理方面:小区各门口至今未见任何值守人员,且对于外来人员、车辆未见任何管理措施,外来人员、车辆可随意进出本小区,占据停车位,且至今为安装单元门禁系统,甚至发生过业主半夜被陌生人敲门惊吓 2.环境卫生方面:本小区于2024年10月才建成小区围栏,在此之前周围环境杂乱、碎石、砖散乱,单元入户门口都无台阶,一下雨各种泥泞,小区内部商户夏季营业至凌晨,人声嘈杂,且随地在楼边小便,公共区域环境差,,物业从未对此做出回应 3.绿化养护方面:同样此小区于2024年10月中旬才将绿植树木种下,此前为裸露黄土地,此前无任何绿化养护 以上问题多次与物业沟通,物业刷锅给开发商,对于自身履行不到位及无法履行的服务责任无视,坚持全额收取2022年11月至今的物业费,且从未回应业主的诉求,请问在物业服务不达标的情况下全额收取物业费是否合理,物业服务不达标谁来监督改善,此问题该怎么解决?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4-11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小区各门口至今未见任何值守人员,且对于外来人员、车辆未见任何管理措施,外来人员、车辆可随意进出本小区,占据停车位,小区内部商户夏季营业至凌晨,人声嘈杂,且随地在楼边小便,公共区域环境差,坚持全额收取2022年11月至今的物业费”的问题。经核查,您为丽景尚城业主,该小区由庆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您所购买房屋属于小区新建楼盘,开发商于2022年5月交付于物业服务管理,您为2022年6月中旬办理入住,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包括物业服务项目在小区都有公示。小区共分为三个区域,为安置区、南区、北区高层,小区三个区域共设有值班室4个,安全秩序人员16人,全天24小时轮班值守,公共设施及安全生产巡查,因小区区域较大,物业公司考虑到为方便业主,暂未实施禁止外来车辆入小区的管理,小区内商户夏季店外经营噪音扰民问题每年多次上报社区,经社区、物业公司与行政执法部门协调劝诫于4月7日下午已将两家烧烤店搭建帐篷拆除并告知让其在店内经营。小区内在建工程尚未完全结束(人防地库),环境卫生各区域都有专职保洁人员,每天按照保洁流程和标准去清洁维护区域卫生,物业公司一直是按照服务等级、服务范围在履职物业服务。关于您反映小区有碎石、砖散乱、单元门入口无台阶、下雨后道路泥泞、绿化等问题,经对接企业负责人,负责人表示下周四将会进场施工,完善后续工程。 经电话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进行回访,您对处理结果表示知晓。 如有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物业监管科,联系人:易海明,电话:0994-2345532。房地产业科,联系人:焦健,电话:0994-23442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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