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投诉信 | ||
来信时间: | 2025-04-23 | ||
信件内容: |
投诉信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本人是居住在南公园路附近小区的市民,自2025年3月起,昌吉天气逐渐转暖,但昌吉共享单车仍未投放,4月清明假期去昌吉州其他县市发现该县市的共享单车早已投放供市民使用,因本人日常出行及通勤基本是短途,南公园路的上下班高峰期车流密集经常造成拥堵,导致本人及家人面临严重的出行困难,故希望相关部门考虑尽快投放昌吉市区的共享单车,方便更多人的出行。 特此提出投诉,望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4-24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本人是居住在南公园路附近小区的市民,自2025年3月起,昌吉天气逐渐转暖,但昌吉共享单车仍未投放,4月清明假期去昌吉州其他县市发现该县市的共享单车早已投放供市民使用,因本人日常出行及通勤基本是短途,南公园路的上下班高峰期车流密集经常造成拥堵,导致本人及家人面临严重的出行困难,故希望相关部门考虑尽快投放昌吉市区的共享单车,方便更多人的出行。特此提出投诉,望相关部门尽快解决。2025年4月23日。 二、处理结果 经核实:昌吉市共享电动车投放时间为每年 5月1日至10月31日,具体投放时间施行动态调整机制,昌吉市各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已完成车辆维护,充电设施检修,人员组织,已于4月25日开始陆续投放。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电话联系您告知处理情况,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联系人:刘明,电话:0994-65281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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