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北京南路昌建花园小区相关单位未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投诉信 | ||
来信时间: | 2025-05-20 | ||
信件内容: |
投诉信所依据的内容出自以下法律条例、通知和标准: 1、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国家条例) (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自治区条例) (2017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文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 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4、昌吉州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一级物业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投诉事项为一下几条: 一、投诉昌建花园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专业经营单位 小区属于老旧小区,经常会遇到共用设施和共有部分维修的情况,根据国家条例第五十一条、自治区条例第七十七条,应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 小区已发生多次下水管道渗漏的情况,维修费用由所在单元楼业主共同承担。类似情况如屋顶防水损坏、自来水管老化受损、排水管渗漏等情况经常发生,专业经营单位未承担相应责任。 二、投诉物业管理单位 1、小区目前有停车位,且进行了商业化收费,但是物业管理单位并未公示此项收入、支出用途。也并未将此项收入补充进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管理单位未遵守自治区条例第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第七十八条,未遵守国家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2、小区目前物业费收取标准为多层0.40元/月.平方米,根据查阅相关公开信息,该档收费标准对应标准和通知中的第三档服务标准。 根据标准和通知,物业管理单位应对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一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在投诉第一条中小区下水管道渗漏及类似情况发生,物业管理单位并未尽到按时检查及时发现的职责。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5-22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 一、投诉昌建花园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专业经营单位小区属于老旧小区,经常会遇到共用设施和共有部分维修的情况,根据国家条例第五十一条、自治区条例第七十七条,应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 小区已发生多次下水管道渗漏的情况,维修费用由所在单元楼业主共同承担。类似情况如屋顶防水损坏、自来水管老化受损、排水管渗漏等情况经常发生,专业经营单位未承担相应责任。二、投诉物业管理单位:1、小区目前有停车位,且进行了商业化收费,但是物业管理单位并未公示此项收入、支出用途。也并未将此项收入补充进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管理单位未遵守自治区条例第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第七十八条,未遵守国家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一条。2、小区目前物业费收取标准为多层0.40元/月.平方米,根据查阅相关公开信息,该档收费标准对应标准和通知中的第三档服务标准。 根据标准和通知,物业管理单位应对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一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在投诉第一条中小区下水管道渗漏及类似情况发生,物业管理单位并未尽到按时检查及时发现的职责。”的问题。经核查,您为昌建花园小区业主,该小区由新疆华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1、您居住的昌建花园18号楼3单元101-601同侧业主共用的下水铸铁管年久腐蚀,需各业主共同分摊费用更换,但您不愿意承担费用,经社区和派出所协调也无济于事,因此至今未能更换。2、小区车辆占道费主要用于弥补鸿泽大厦的消防系统的恢复及其他设施的维修,且均已做公示。鸿泽大厦前期无物业服务,且消防系统瘫痪,2024年6月华联物业公司进驻后,先垫付258000元恢复消防系统;恢复地坪、拆除栅栏1250元;公用电费每月1374.36元;监控维修费2600元;安装道闸门禁系统4300元;消防维修材料费3225.6元;安装各楼层安全指示灯、闭门器1020元;共计:271769.96元。上述情况您前期在昌建花园项目物业服务办公室,物业项目经理已做详细解释。3、物业公司对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两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一次;雨、污水管道和雨、污水井随时堵塞,随时疏通。经电话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进行回访,您对处理结果表示知晓。 如有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物业监管科,联系人:刘培渊,电话:0994-23455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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