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对于“关于北京南路昌建花园小区相关单位未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投诉信”的物业回复有异议 | ||
来信时间: | 2025-05-25 | ||
信件内容: |
新疆华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对之前投诉信的电话回复有不实信息: 物业公司回复1:“您居住的昌建花园18号楼3单元101-601同侧业主共用的下水铸铁管年久腐蚀,需各业主共同分摊费用更换,但您不愿意承担费用,经社区和派出所协调也无济于事,因此至今未能更换。”该情况所有提到的业主均按时缴纳维修费用,下水管道也在承诺时间内更换,问题解决。但是物业公司却颠倒事实。 物业公司回复2:“小区车辆占道费主要用于弥补鸿泽大厦的消防系统的恢复及其他设施的维修,且均已做公示。鸿泽大厦前期无物业服务,且消防系统瘫痪,2024年6月华联物业公司进驻后,先垫付258000元恢复消防系统;恢复地坪、拆除栅栏1250元;公用电费每月1374.36元;监控维修费2600元;安装道闸门禁系统4300元;消防维修材料费3225.6元;安装各楼层安全指示灯、闭门器1020元;共计:271769.96元。上述情况您前期在昌建花园项目物业服务办公室,物业项目经理已做详细解释。”物业目前只有对于鸿泽大厦垫付费用的单方面记录,但没有相应的法律留存信息,比如发票、合同。对于公共区域的商业化收费,比如停车位收费、充电桩的收入,并未看到其详细收支记录。我合理怀疑其财务造假。 物业公司回复3:“物业公司对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两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一次;雨、污水管道和雨、污水井随时堵塞,随时疏通。经电话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进行回访,您对处理结果表示知晓。”2025年5月22的12点52分手机号13319941528的男性联系了我,自称物业公司的人员。电话中并未提及他们工作失职的处理结果也并未做任何安排来防止以后事情的再次发生。甚至未提及物业公司工作不到位的行为,只是说咨询了律师这个不是他们的问题,但是又没有高职所依据的是哪条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属于知法但不遵守。 最后关于昌建花园小区水设施相关的专营单位为“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其并未履行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职责。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5-30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反映“ 新疆华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对之前投诉信的电话回复有不实信息: 物业公司回复1:“您居住的昌建花园18号楼3单元101-601同侧业主共用的下水铸铁管年久腐蚀,需各业主共同分摊费用更换,但您不愿意承担费用,经社区和派出所协调也无济于事,因此至今未能更换。”该情况所有提到的业主均按时缴纳维修费用,下水管道也在承诺时间内更换,问题解决。但是物业公司却颠倒事实。 物业公司回复2:“小区车辆占道费主要用于弥补鸿泽大厦的消防系统的恢复及其他设施的维修,且均已做公示。鸿泽大厦前期无物业服务,且消防系统瘫痪,2024年6月华联物业公司进驻后,先垫付258000元恢复消防系统;恢复地坪、拆除栅栏1250元;公用电费每月1374.36元;监控维修费2600元;安装道闸门禁系统4300元;消防维修材料费3225.6元;安装各楼层安全指示灯、闭门器1020元;共计:271769.96元。上述情况您前期在昌建花园项目物业服务办公室,物业项目经理已做详细解释。”物业目前只有对于鸿泽大厦垫付费用的单方面记录,但没有相应的法律留存信息,比如发票、合同。对于公共区域的商业化收费,比如停车位收费、充电桩的收入,并未看到其详细收支记录。我合理怀疑其财务造假。 物业公司回复3:“物业公司对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两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一次;雨、污水管道和雨、污水井随时堵塞,随时疏通。经电话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进行回访,您对处理结果表示知晓。”2025年5月22的12点52分手机号13319941528的男性联系了我,自称物业公司的人员。电话中并未提及他们工作失职的处理结果也并未做任何安排来防止以后事情的再次发生。甚至未提及物业公司工作不到位的行为,只是说咨询了律师这个不是他们的问题,但是又没有高职所依据的是哪条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属于知法但不遵守。 最后关于昌建花园小区水设施相关的专营单位为“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其并未履行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职责”的问题。经核查,您为昌建花园小区业主,该小区由新疆华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 二、处理结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于2025年5月30日赶往小区现场与您见面,对您提出物业服务相关问题向您耐心地解释沟通后,您对回访结果表示理解。 如有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物业监管科,联系人:刘培渊,电话:0994-23455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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