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昌吉市和谐物业未及时向国家电网缴费导致业主停电产生损失的投诉 | ||
来信时间: | 2025-05-26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昌吉市和谐玫瑰园的一名业主。2025年5月26日17时53分许,北京南路街道和谐玫瑰园小区大面积停电,停电之前业主们未收到任何关于今日停电的信息,和谐物业对于停电应急措施极其懈怠。电话咨询国家电网客服,回复由于和谐物业4月1日至4月30日未向国家电网缴费导致停电。停电时,小区有多名业主被困在电梯里,绝大多数还是老年人,如果发生危险,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赔偿。我们作为业主目前购电方式极不方便,需要到物业办公室购电,请问作为业主方我们为什么不能直接向国家电网购电,手机app缴费方便快捷。和谐物业从我们业主这里收缴的电费再向国家电网缴费从中是不是存在优惠?而这些本就属于业主的优惠是不是被和谐物业藏于囊中?今日造成的停电原因是不是单方面由于和谐物业挪用业主所缴电费导致的?今日停电原因要求和谐物业给予说法,并且主动移交供电服务,业主直接与国家电网对接,更换智能电表,网上缴费。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5-29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了解,此次停电系因供电公司未能及时未向物业公司发出相关通知,导致未能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二、处理结果 该小区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网优惠后的价格,即每度电0.39元,不存在任何额外加价行为。经了解,停电前物业公司已将费用通过网银转供电部门,由于系统问题,未能及时到账,导致供电部门在未与物业公司对接情况下对小区进行断电,5月26日下午已恢复供电。 关于玫瑰园小区电力移交问题,经对接房产企业,企业已经对接国家电网,国家电网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后达不到现在移交标准,需企业进行整改,但因小区供电设施设备移交没有强制要求,故房产企业目前没有移交计划。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物业监管科,联系人:刘培渊,电话:0994-23455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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