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文轩雅苑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二次投诉) | ||
来信时间: | 2025-06-20 | ||
信件内容: |
我是文轩雅苑小区6号楼二单元的住户,从2023年7月入住以来,停车位未按照规划设置数进行建设,小区物业管理不完善、楼前没有配套的椅子、地下负一层通往地下车库楼梯台阶没有安全扶手存在安全隐患;楼前单元门口随意停放电动车,阻挡了无障碍通道,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和物业进行过沟通无果,小区住户每年都交了物业费,没有公示物业费详细使用情况(每年的物业费用完了吗),而且楼前安装配套长椅可以使用业主交的物业费,为什么要业主重新摊派费用,人民群众的血汗钱是大风刮来的吗?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6-23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的问题:我是文轩雅苑小区6号楼二单元的住户,从2023年7月入住以来,停车位未按照规划设置数进行建设,小区物业管理不完善、楼前没有配套的椅子、地下负一层通往地下车库楼梯台阶没有安全扶手存在安全隐患;楼前单元门口随意停放电动车,阻挡了无障碍通道,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和物业进行过沟通无果,小区住户每年都交了物业费,没有公示物业费详细使用情况(每年的物业费用完了吗),而且楼前安装配套长椅可以使用业主交的物业费,为什么要业主重新摊派费用,人民群众的血汗钱是大风刮来的吗? 二、处理结果 1、关于小区物业管理不完善、楼前没有配套的椅子、地下负一层通往地下车库楼梯台阶没有安全扶手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该小区开发建设时,未规划设计配套的椅子及楼梯扶手,物业公司只对现有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养护,如业主要求增设配套的椅子,应由社区协调或业委会组织征求业主意见共同分摊费用进行增设;如安装楼梯扶手,应由规划部门按照规划设计核实并答复。 2、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增设其他设施设备,按照昌吉州政办下发的104号文件,已明确物业服务的等级标准,且物业公司按照发改委下发的44号文件要求,收取物业服务费。共用区域增设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鉴于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增设共有设施,应由业主共同分摊费用。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物业监管科,联系人:胡芳芳,电话:0994-23455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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