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昌吉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微信、银行卡 | ||
来信时间: | 2025-06-27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2025年昌吉市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及有关机关的要求,向我微信支付推送了一条支付限制的通知(文书号为:2025新2301执5392号,预留电话为09948329754),我根据预留电话向了解什么原由、由谁向法院申请冻结,但是电话一直无法打通,后面我登录昌吉法院官网咨询电话,工作人员回复我,无法转接,让我自己持身份证去查询;我在官网上查询自己执行案件信息,都没有相关信息可查。我在沙雅打工,微信、银行卡(2000多块钱)等都被冻结,现在连吃饭都无法解决,更别说回来用身份证查询案件。现在请求人民政府给予协调,让我知道为啥微信被冻结,被谁申请冻结,法院冻结账户难道不考虑当事人怎么生活工作,就算是被强制划账,也要留有一定的生活费吧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5-07-04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您向市长信箱反馈“关于吴伟斌账户冻结”一件,经核实,昌吉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9日立案执行,案号(2025)新2301执5392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与被执行人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95921.38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被执行人您名下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账户,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该案系未及时偿还银行购房贷款而由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昌吉市人民法院现与申请执行人多次沟通,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同意在被执行人清偿部分购房贷款后,解除账户冻结措施。 二、处理结果 经与申请执行人多次沟通,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同意在被执行人清偿部分购房贷款后,解除账户冻结措施。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人民法院办公室,联系人:胥皓添,电话:1590905915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 |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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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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