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21-0002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2021 政务公开 开工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21〕29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17 13:19:17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1年昌吉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1〕321号)要求,现将《昌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各乡镇、街道及市直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本方案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逐项对标,细化分解,制定详细具体的推进机制和落实措施,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办落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共同抓好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要紧密配合,主动作为,具体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全面完成。
二、明确责任,强化审核。各乡镇、街道及市直各部门要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主动担当,狠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及市直各部门要涉及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踪推进,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及市直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昌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