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 分工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0〕8号)
原文链接: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0〕8号)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制订该《方案》。 二、起草依据 关于印发《自治区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13号) 关于印发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0〕18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通过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专题会议研究审定等形式研究制发了《昌吉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 分工方案》。 四、主要内容 该《方案》从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公正监管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改革成效等方面提出65项具体任务,明确了昌吉市2020年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特别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持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企业税费负担、实施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社会领域服务能力、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组织领导等19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细化了各项工作措施,同时要求全市各相关部门主动认领责任、各负其责并密切配合,精准发力完成各项任务措施,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