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昌吉市2022年农村地区清洁能源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昌吉市2022年农村地区清洁能源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2〕27号)
一、制订依据和过程
根据印发《昌吉州2022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农村地区减少散煤燃烧和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切实落实《昌吉州农村清洁取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继续将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科学统筹,严密组织,持续攻坚,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的完成今年改造任务,市住建局会同农业农村局、环保、发改、工信、城管、财政、市场监管、乡镇、国家电网、燃气、供热企业等部门多次进行沟通交流,研究制定《昌吉市2022年昌吉市农村地区清洁能源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实施方案》起草之初及时向相关领导、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经多次修改、讨论,不断充实相关内容,力求方案的实用性、操作性强,最终形成目前文稿。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共七个部分。
1.总体要求。为农村地区减少散煤燃烧和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落实《昌吉州农村清洁取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继续将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科学统筹。严密组织,持续攻坚,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的完成今年改造任务。
2.任务目标。2022年全市计划投资5.92亿元,实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27个村8587户,其中,煤改气14个村4516户,煤改电 11个村3563户,集中供暖2个村508户。具体任务分解如下:佃坝镇1144户、二六工镇724户、三工镇1345户、六工镇522户,大西渠镇1335户、榆树沟镇2508户,阿什里乡700户,庙尔沟乡309户。
3.组织机构。为确保我市农村地区清洁能源取暖有序推进,改造任务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昌吉市“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奕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杨俊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4.工作计划。主要分四个阶段:一是前期准备工作阶段。4月30日至5月30日,昌吉市住建局及时与各乡镇、街道,电力、燃气企业沟通对接,认真开展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确村确户的档案建立工作,对接上级部门落实工程奖补资金,补助政策。二是项目实施阶段。6月10日至9月30日,昌吉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完成辖区内清洁能源改造建设任务。三是项目运行阶段。2022年10月15日至2023年4月15日,昌吉市住建局牵头、国网昌吉供电公司、燃气企业负责组织保障已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片区供热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确保设施正常投运按期供暖。四是项目验收阶段。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4月15日至5月1日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
5.责任分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是推进昌吉市农村地区清洁能源取暖改造工作责任主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实现目标的具体步骤和工作计划,详细梳理任务清单,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各部门要明确清洁能源改造工作任务,将任务分解,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针对项目建设、设备采购、电网、燃气配套接入、到户电价、气价、运营管理的关键因素方面,各部门要积极沟通,协调推进。 三是严格监督考核。电采暖工作纳入要昌吉市全年联合督查内容。各牵头部门会同配合单位根据电采暖工作实施方案和指标任务进行督导,对不能按期完成节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进行通报,并计入年终绩效考核成绩。
6.保障措施。主要从五个方面,确保清洁能源改造工作顺利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责任。三是狠抓质量安全。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五是加强宣传引导。
7.建设、补助方案。依据昌吉市申请地方债券、昌吉州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分配资金,经征求各部门、乡镇意见,形成初步的建设方案及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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