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23-00020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昌吉市 城市 精细化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23〕42号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10:40:34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昌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昌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从被动处置问题向主动发现问题转变,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切实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安全、清洁、有序、方便”的城市管理目标,落实“绣花功夫”的城市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建设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贡献昌吉力量。
二、工作目标
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网格化、智能化水平,理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初步形成相对完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行政综合执法水平全面提升,管理手段和技术显著提高,城市的管理职能和功能得到完善健全。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统筹各方面力量,构建“大城管”格局,成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长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延 亮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李 丽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 斌 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吕志佳 副市长
李 奕 副市长
吴黎光 副市长
成 员:陈丽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东江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于 涛 市商务和工信局局长
徐吉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锐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兆智 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局长
杨俊涛 市住建局局长
向 东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
桑国斌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马金龙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卫华 市民政局局长
陈 静 市教育局局长
杨再功 市卫健委主任
余林奇 绿洲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增亮 北京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小星 建国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顾卫华 延安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浩文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勇 宁边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统筹组织,安排部署,定期召开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疑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方案内容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桑国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邢晓雷、张保红担任,主要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研究和制定城市管理标准和规范。具体负责涉及城市管理领域各类问题的收集、分类、派遣、处置情况的汇总,对成员单位的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分值。
四、部门职责及工作任务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技术导则》,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任务及职责,限时办结。
(一)市委宣传部: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利用多种形式,曝光突出问题,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政策措施、治理成效、典型事迹,提高市民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负责对各责任单位上报公交站台、电子大屏、灯杆道旗、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上的宣传版面内容、样式进行审读;冬季提前发布清雪公告,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二)市公安局:负责对破损、外立面脏乱差的警务站进行维修、整治;提供城市精细化管理视频监控资源、数据信息共享;负责城市养犬的监督管理。
(三)市商务和工信局:负责协调三大运营商整治城区空中通讯线缆,对架空通讯光纤、线缆进行规范整治;对空中架设的线缆及附着在建筑上凌乱、垂落、废弃缆线(杆)、道路两侧破损的光缆交接箱等进行清理改造,清除“飞线”“废线”“蜘蛛网”。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集贸市场规范经营;负责无需取得前置许可且有固定门店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无证经营进行监督检查;对户外广告进行监管,加强广告执法,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做好餐饮店室内及市场内露天烧烤油烟治理,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监管工作,协助落实油烟治理综合执法;督促餐饮经营者配备餐厨垃圾专用桶,杜绝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混装,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油脂)处理行为;重点整治农贸(集贸)市场乱搭乱建、出店经营、乱停乱放等行为,清理拆除擅自设置的广告牌,解决卫生死角、污水外溢等问题。
(五)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负责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废弃物、建筑垃圾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指导企业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监督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抽测;监督工业废气污染、锅炉烟尘污染、工业固体废渣污染、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工作。
(六)市自然资源局: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做好昌吉市环境卫生设施和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做好环卫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供应保障工作;负责在审批新建小区、商业综合体、公共建筑等城市建设项目时,将垃圾收集设施纳入前期设计规划,作为前期审批条件;要求新建小区、商业综合体、公共建筑在规划设计时设置1—3处垃圾集中清运点,预留生活垃圾清运专用通道。
(七)市住建局:负责工业类噪声执法监管;监督和督促物业小区做好小区内外等相关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对小区居民侵占绿地行为、装修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进行劝阻;监督和督促物业小区建立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的清运管理长效机制,针对占用垃圾清运专用通道、垃圾收运点位设置不合理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六个百分百”中的出入口硬化、出入车辆冲洗、工地内堆料裸土覆盖等措施,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防止路面扬尘;规范夜间施工建筑工地的管理;配合处理城市防洪、路面积水等问题;负责对项目开挖道路、人行道、路沿石(路平石)、电缆、城市绿化等市政设施的恢复工作;配合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八)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路灯维修不及时;市政设施养护、园林绿化管养、行政执法不到位;精细化管理机制、信息化管理、网格化管理不健全、公厕设施不完善、市政杆线凌乱等突出问题进行统筹解决。
(九)市交通运输局:承担辖区内城市客运线路、车辆、客运站及公交回车场等管理工作,做好市区公交站牌破损、歪斜等城市管理问题的整治,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辆、出租车辆。
(十)市民政局:负责地名标志牌的维护、更新及管理,及时清理已废弃地名标志牌底座并恢复绿化带;负责城市流浪人员、沿街乞讨人员的服务管理。
(十一)市教育局:积极创建垃圾分类示范校园、园林式校园,充分发挥“小手垃大手”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宣传读本、开展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形成垃圾分类学校教育基地、城市植物学校教育基地;在校内设置学生规范停车场地;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道德品质规范教育,组织发动师生开展城市管理义务宣传,参加维护市容卫生环境、城市园林绿化成果保护的义务劳动。
(十二)市卫健委:做好医疗行业废弃物收集、暂存及处置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爱国卫生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工作。
(十三)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及时修复交通信号设施出现缺失、损坏、歪斜、信号异常问题;对公安监控飞线进行整治;及时补划不清晰、缺失、施工及未按标准设置的交通标线,及时擦除废旧标线;整治在未经许可、未合法设置的停车泊位乱停乱放的机动车;清理在冬季清雪、树木修剪、清扫保洁、市政养护、园林绿化施工等作业时城区主次干道停靠车辆进行;实施“多杆合一”改造,集约设置各类杆箱。
(十四)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依托社区与地处城市道路两侧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公园、商场、医院、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农贸市场、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和商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承诺书》,确保签订率和建档率达100%;督促、指导社区及时处置乱贴、乱挂、乱堆、乱放、占道经营、排水设施堵塞、暴露积存垃圾等现象;协调辖区单位、物业小区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公益设施的监管,设置便于清运的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负责辖区范围内除市直部门直接负责管理范围以外的路段、巷道、楼群院落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环卫设施、树木及绿化等的监管、维护;对辖区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市政道路、照明及其他附属设施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监督做好整改;督促物业加大对沿街商户门前三包区的监管,并督促商户做好垃圾定点投放的管理,严禁商户随意丢弃垃圾。
五、具体措施
(一)网格化管理
健全城市精细化网格管理模式,形成联动机制。具体划分为:1个一级网格(市级),16个二级网格(责任单位、街道),85个三级网格(基层站所、社区)。
1.一级网格由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市范围内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每月带队监督巡查1-2次以上,督促各级网格落实工作责任,研究解决全市重大城市精细化管理问题。
2.二级网格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等配合,按照城管执法、绿化养护、市政维护、小区管理、交通秩序、环境保护、设施安全等事项形成行业管理职能网格。
3.三级网格由城管系统基层站所、社区负责,做好本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管理;充分调动城管系统基层站所、社区干部、商户、居民网格员(信息员)积极性,对城市管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和回复。
4.建立完善考评、巡查制度。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完善城市精细化网格管理相关考评工作制度,各部门要主动积极作为,按网格工作分工,落实人员和责任,采用日常巡查和定期巡查方式,有效开展责任区域内巡查处置工作,杜绝管理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发生。每级网格都要配备网格管理人员,建立日常巡查、信息反馈、情况处置、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确保各自责任区内的城市管理问题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网格化工作流程
1.问题收集:各行业部门及其基层站所、各级网格员上报的问题、12345热线、网信、信访等其他渠道转办的问题由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收集分类。(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2.任务派遣:由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统一收集整理分类后,派遣至责任单位,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3.处理反馈: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时限及时办结,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城市管理指挥中心。(1)简单问题随时发现当场处置。(2)常规问题4小时完成。(3)重点问题3天完成。(4)疑难问题7天完成。(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4.分析整理汇报:对前期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梳理出难点、痛点、堵点,汇总后上报城市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组织领导。要提高站位,主动作为,高度重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城市精细化管理办公室作用,定期研究协调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属地、行业职能等实际,制定专项方案、措施办法,全面摸清各自属地、各行业职能范围内的管理事项底数。
(二)强化综合治理。要提高城市管理的综合效益,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完善“门前三包”制度,进一步推动市民互动平台建设,健全“自治”建设体系,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内生力”。通过组织学法、引导用法、带动守法等良性互动,强化法制保障。
(三)增强示范引领。以市民需要为中心,按照“示范引领、逐步推进、全面提升”的思路,实现增量空间的高水平治理和存量空间的精致化提升。开展“示范道路”“示范街区”“最美商户”“最美志愿者”等系列创建评选活动,打造一批符合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的社区、街区、商铺,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四)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健全督导反馈考核机制,对重点工作做到“及时更新进度、及时报送信息、及时反馈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开展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重点督导,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效果滞后的予以通报和问责。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督导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分值。
附件:1.昌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
2.昌吉市城市管理网格化流程图
3.昌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网格员统计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