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昌吉市政府决算公开说明
2021年昌吉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经过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克服了结构性减税和国家紧缩政策变化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完成了财政预算收入任务,财政收入继续实现了平稳增长。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在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坚持强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努力筹措调度资金,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及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持,稳定了对“三农”、教育、科技创新的投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弱势群体以及惠及百姓的重点民生支出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2021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240493万元。
(一)按“四本预算”分解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816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5830万元(税收254219万元、非税151611万元),较上年(396507)增加9323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35%;上级补助收入223226万元(返还性收入85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412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055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7743万元;调入资金1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23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9100万元(再融资债券47500万元、新增债券1316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42374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2751万元,与上年(140515)同比增加72236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51.41%;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811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811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618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4000万元(再融资债券8000万元,专项新增债券196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实际完成65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按照决算填报口径,实行州级统筹,县(市)一级不反映。
(二)按预算级次划分为:
1.市本级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168125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7597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3797万元(税收235762万元、非税138035万元),与上年(353660)同比增加2013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5.69%;上级补助收入207053万元(返还性收入85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899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951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68万元;调入资金1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23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8100万元(再融资债券46500万元、新增债券1316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40775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02497万元,与上年(128314)同比增加74183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57.81%;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811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811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134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3100万元(再融资债券7100万元,新增债券196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实际完成65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按照决算填报口径,实行州级统筹,县(市)一级不反映。
2.高新区全年预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7236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56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33万元(税收收入18457万元、非税收入13576万元),与上年(42847)同比减少10814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25.24%;上级补助收入16173万元(返还性收入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12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4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7175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00万元(再融资债券1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1598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0254万元,与上年(12201)同比减少1947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15.96%;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483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00万元(再融资债券900万)。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部门完成情况分析:
1、税收收入完成254219万元,与上年(229514)同比增收24705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0.76%。
2、财政非税收入完成151611万元,与上年(166993)同比减收15382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9.21%。
其中:昌吉市累计完成税收收入235762万元,非税收入138035万元。高新区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8457万元,非税收入13576万元。
具体税种分析如下:
增值税累计入库87404万元,与上年(69738)同比增收17666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5.33%。
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24248万元,与上年(20591)同比增收365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7.76%。
个人所得税累计入库16748万元,与上年(12210)同比增收4538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37.17%。
资源税累计入库1807万元,与上年(1416)同比增收391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7.61%。
城市维护建设税累计入库12644万元,与上年(11245)同比增收1399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2.44%。
房产税累计入库18733万元,与上年(14792)同比增收3941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6.64%。
印花税累计入库7737万元,与上年(6142)同比增收1595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5.97%。
城镇土地使用税累计入库14385万元,与上年(13634)同比增收751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5.51%。
土地增值税累计入库53298万元,与上年(20324)同比增收32974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62.24%。
契税累计入库16085万元,与上年(26965)同比减收10880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40.35%。
车船税累计入库7494万元,与上年(7291)同比增收203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78%。
耕地占用税累计入库-6527万元,与上年(25038)同比减收31565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126.07%。
2021年昌吉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示意图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21年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支出1188307万元。
(一)按四本预算分解为:
1.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实际完成771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支出668820万元;较上年(607916)同比增加60904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0.02%。上解上级支出29543万元(体制上解支出70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254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3336万元(再融资债券还本47500万元,自有财力还本2583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
2. 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完成41619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87675万元;与上年(427733)同比减少40058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9.37%;债务还本支出28517万元(再融资债券还本8000万元,自有财力还本2051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实际完成41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3万元;调出资金12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3万元)。
(二)按预算级次分解为:
1.市本级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支出112262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实际完成720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支出61922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9543万元(体制上解支出70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254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1236万元(再融资债券还本46500万元,自有财力还本2473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完成40220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8523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963万元(再融资债券还本7100万元,自有财力还本986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实际完成41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3万元;调出资金12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3万元)。
2.高新区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支出6568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实际完成51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支出4959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00万元(再融资债券还本1000万元,自有财力还本11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完成1399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3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554万元(再融资债券还本900万元,自有财力还本10654万元)。
2021年昌吉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表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240493万元;2021 年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支出118830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52186万元(市本级滚存结余45502万元、高新区滚存结余6684万元)。
(一)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实际完成816091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实际完成771699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4392万元(市本级滚存结余39705万元、高新区滚存结余468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4237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完成416192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7551万元(市本级滚存结余5554万元、高新区滚存结余199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实际完成6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实际完成41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43万元(市本级滚存结余243万元、高新区滚存结余0万元)。
四、公共预算结转的说明
昌吉市公共预算结转44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37万元,教育支出884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38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3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77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30万元,灾难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万元,其他支出3388万元。
五、财政供养人员情况说明
2021年年末人数为9640人,与上年同比增加516人,增加原因是有调入和特岗教师转在编人员。其中:2021年在职人数9633人,与上年同比增加517人;离休7人,与上年同比减少1人。
六、2022年昌吉市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一)积极关注国家政策导向 坚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促进可持续发展;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使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获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二是继续发挥财政在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三是紧扣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正视困难,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市域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确保各项收入颗粒归仓。
一是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坚决杜绝越权减免税、缓缴税、豁免欠税以及通过先征后返、奖励等措施变相减免税。二是继续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支持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全面实现复工复产,夯实企业可持续发展基础,积极涵养税源为后续发展积蓄力量。三是继续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工作,重点确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足额入库。四是积极推进税费征收环节查遗补漏,确保颗粒归仓。
(三)优化支出结构 着力保障三保及重点民生项目
一是全面压缩没有预算资金保障的非重点民生项目支出,建立健全“三公”经费零增长机制,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稳定、保疫情防控等各项支出。</span>二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动态监管机制,将预算资金整体绩效管理和项目绩效管理的成果与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直接挂钩,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通过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申报地债资金等措施确保重点项目支出。四是及时盘活部门长期沉淀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亟待支持的各项民生支出。五是从严控制编外用工增量和薪酬标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用工增加财政负担,量力而行,严格控制兜底保障范围。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提升财政管理服务能力
一是扎实开展对本级预算单位一体化2.0系统操作培训工作,根据全区统一的业务流程和业务操作培训教材,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点对点、多样化培训,明确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相关人员掌握新的业务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业务办理能力。二是全面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动态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第三方评估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对部门考核范围。四是全面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部门不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逐步扩大财政监督覆盖面,堵塞“小金库”漏洞,杜绝个人私借公款长期不还等侵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发生。五是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和政采云服务范围,努力提高结算效率和政府采购效率,促进公务消费和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合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五)积极化解存量债务 防止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
一是坚决防止增量隐性债务,积极有效化解存量债务,适度申报政府债券项目资金,坚决守住风险管控“红线”。二是继续从严控制政府存量债务,按照“政府举债与偿还能力相匹配”原则,控制好政府债务规模,防止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三是建立偿债资金预算保障机制,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和组织收入偿还到期债务,形成偿债与举债良性循环的有效管理机制,将系统性风险化解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四是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积极做好普惠金融服务经济实体工作,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
昌吉市财政局
二O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2021年度昌吉市本级部门决算汇总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