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草案)的报告
昌吉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材料(20)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作《关于昌吉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收入7362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19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6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090万元。
(二)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16877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4643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其中:(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6505万元,同比增长1%(税收收入229513万元、政府非税收入166992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完成167976万元(返还性收入65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231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9120万元);(3)调入资金141万元;(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27万元(高新区);(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5618万元;(6)上年结余收入1807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60283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其中:(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0515万元;(2)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收入297000万元;(3)上级补助收入1674万元;(4)债务转贷(自治区代扣代缴)收入17153万元;(5)上年结余收入394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7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其中:利润收入47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3379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5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63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163万元。
二、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支出734693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991万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6200万元;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502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完成地方财政预算支出113723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6779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
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和福利支出1976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6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815万元;民生项目保障支出292403万元;转移性支出1734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909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277万元;国防支出2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5868万元;教育支出10106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48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6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7639万元;农林水支出4048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73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3711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7276万元;金融支出40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5449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主要用于:移民补助12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支出34686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5万元,城市建设支出20857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136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5346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827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35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73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62000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193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36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7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其中: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的支出329万元,按政策规定调出资金14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488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007万元。
三、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20年财政收入总额完成1168775万元;2020年财政支出总额完成113723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滚存结余31541万元,其中:
一般预算收入合计6546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646779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786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602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5449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578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7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337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488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7891万元。
四、2020年主要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
全面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增值税增量留抵退还政策减免税收0.55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由3%降为1%政策,累计减免增值税0.21亿元,符合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0.18亿元,为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等纳税人减免增值税0.11亿元,对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亏损,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减免房土两税0.05亿元;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降费3.2亿元。全年累计减税降费达3.87亿元以上(减税0.67亿元、降费3.2亿元),助力1.4万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顺利实现复工复产,取得显著成效。
(二)依法依规挖掘潜力组织财政收入
一是大力实施综合治税,加强税源分析评估,实施以地控税、土地增值税清算,挖掘土地供应环节、棚户区改造环节税收潜力;二是压实责任,定期召开税收分析会,研究税收征管的跑、冒、滴、漏,查找税收增量,重点关注房地产、建筑安装、金融和物流、财务公司等行业税收,三是紧抓重点项目、金融业、制造业等新落地企业、新开工项目税收增量,全年按序时进度已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
(三)全力保障“三保”及重点民生项目支出
从预算安排入手全面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继续保持零增长,全力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全年“三保”支出30.24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9.44亿元,保运转支出7.07亿元。保基本民生支出3.73亿元。三公经费累计支出0.1亿元,同比下降2.14%。民生支出累计51.4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以上。
一是安排一般债券资金3.5亿元,用于幼儿园及中小学建设;二是安排地债资金29.6亿元积极支持公共卫生体系、改善生态环境及城市供排水、老旧小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及时拨付疫情防控专项资金0.67亿元,用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四是安排0.22亿元用于木垒县、阿图什市扶贫协作帮扶项目;五是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1.19亿元。
(四)全面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市各部门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绩效意识,履行绩效主体职责, 2020年全市171个单位已完成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工作,资金总额23.79亿元。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726个,资金总额56.84亿元。二是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通过“一卡通”发放资金19项2.26亿元,惠及户数8088户,惠及人数13278人,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三是全面规范预、决算公开。昌吉市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均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指定专栏向社会公开;四是规范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主要规范项目支出流程,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到商家或企业,全年直接支付达5.3万笔,直接支付资金90.43亿元;五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全年累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88亿元;六是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全年公务卡刷卡金额达0.3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0.28亿元,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支出,提高了公务支出的透明度;七是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全年完成集中采购377项,采购预算金额1.7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4亿元,资金节约率20%。
(五)全面从严控制政府性债务风险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年已偿还政府债务本息7.99亿元,其中:偿还本金4.83亿元,偿还利息3.16亿元。目前债务规模处于法定可控范围;二是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四个一律”的要求,加强项目审批,严禁形成新的增量债务;三是加快国有公司市场化运行,增强偿债能力建设。四是多措并举,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财力安排好偿债资金预算。
(六)落实复工复产财政金融支持政策
一是为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房的502户个体工商户和83户中小微企业分2次减免租金0.14亿元;二是认真落实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已发放2360户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资金1.35亿元;三是落实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取消反担保要求,担保费率由2%降至1%,已为37家企业办理信用担保,担保额度4.02亿元,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四是落实金融服务支持政策,全年昌吉市16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164.27亿元,对列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拨付贷款贴息资金0.05亿元。
五、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及区、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国家的减税降费政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腾出财力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推进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1年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一是预算收入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妥善合理聚焦基本需要。
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重点支持区、州、市重点工作。
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所有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各部门项目建设要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统筹安排,不得安排无预算保障的项目。
五是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存量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合理安排偿债预算支出。
(二)2021年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1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收入77533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715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0286万元,增长6%,(税收收入297506万元,政府非税收入1227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686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5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9739万元,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058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85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28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7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25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6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596万元。
(三)2021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支出77323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7154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和福利支出218249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61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021万元;民生项目保障支出140320万元;转移性支出150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3336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79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097万元;教育支出6529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38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93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416万元;农林水支出2276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2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161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222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9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09万元;预备费4800万元;其他支出(绩效奖、增人增资等事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850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00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79435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00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500万元;廉租住房支出30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50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6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4711万元;债务发行费28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0314万元;上解支出6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7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715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495万元。
(四)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21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总收入775332万元;2021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总支出77323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结余209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2098万元) 。
六、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保持稳中求进坚持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中央和区、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二是继续发挥财政在经济工作中的工作,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三是紧扣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正视困难,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市域经济可持续平稳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头、布好局。
(二)推进减税降费确保各项收入颗粒归仓
一是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支持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全面实现复工复产,夯实企业可持续发展基础,积极涵养税源为后续发展积蓄力量。二是支持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坚决杜绝越权减免税、缓缴税、豁免欠税以及通过先征后返、奖励等措施变相减免税。三是继续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工作,重点确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足额入库。四是积极推进税费征收环节查遗补漏,确保颗粒归仓,颗粒归仓。
(三)优化支出结构促进预算绩效动态管理
一是全面压缩没有预算资金保障的非重点民生项目支出,建立健全“三公”经费零增长机制,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稳定、保疫情防控等各项支出。二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动态监管机制,将预算资金整体绩效管理和项目绩效管理的成果与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直接挂钩,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及时盘活部门长期沉淀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亟待支持的各项民生支出。四是从严控制编制外用工增量和薪酬标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用工增加财政负担。五是突出重点,量力而行,严格控制兜底保障范围。
(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动态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第三方评估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对部门考核范围。三是全面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部门不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逐步扩大财政监督覆盖面,堵塞“小金库”漏洞,杜绝个人私借公款长期不还等侵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发生。四是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和政采云服务范围,努力提高结算效率和政府采购效率,促进公务消费和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合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有效化解存量债务 防止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
一是继续从严控制政府存量债务,按照“政府举债与偿还能力相匹配”原则,控制好政府债务规模,防止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二是坚决防止增量隐性债务,积极有效化解存量债务,适度申报政府债券项目资金,坚决守住风险管控“红线”。三是建立偿债资金预算保障机制,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和组织收入偿还到期债务,形成偿债与举债良性循环的有效管理机制,将系统性风险化解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四是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积极做好普惠金融服务经济实体工作,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新的挑战,新的机遇,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精准管控,开拓创新,面对困难,迎难而上,我们有信心从大局出发,从昌吉市实际出发,采取有力调控措施,确保“三保”支出、基本维稳支出、市委确定的民生项目支出所需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为我市社会经济平稳运行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1.关于昌吉市本级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关于昌吉高新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3.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相关报表
附件1:
关于昌吉市本级二〇二〇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二〇二一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昌吉市财政局局长 高 群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作《关于昌吉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收入666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5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090万元。
(二)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08630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8860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658万元,同比增长2%(税收收入203394万元,政府非税收入150264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完成167976万元(返还性收入65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231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9120万元);(3)调入资金141万元;(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5618万元;(5)上年结余收入1120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4385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其中:(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8314万元;(2)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收入296000万元;(3)上级补助收入1674万元;(4)债务转贷(自治区代扣代缴)收入16153万元;(5)上年结余收入171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7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其中:利润收入47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3379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5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63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163万元。
二、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支出665093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591万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5000万元;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502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完成地方财政预算支出106635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8749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和福利支出19458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86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848万元;民生项目保障支出237139万元;转移性支出1734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909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63万元;国防支出2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5112万元;教育支出10106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30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5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4100万元;农林水支出4026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73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3336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7276万元;金融支出40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服务支出3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52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08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38万元;其他支出177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88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0万元;转移性支出1734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909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42903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主要用于:移民补助12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支出28969万元,城市建设支出20857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136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5346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827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34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73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62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7914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6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72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7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其中: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的支出329万元,按政策规定调出资金14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488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007万元。
三、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20年财政收入总额完成1086307万元;2020年财政支出总额完成106635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滚存结余19952万元,其中:
一般预算收入合计5886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587494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10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438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42903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95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7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337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488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7891万元。
四、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1年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1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收入71641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173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4868万元(税收收入263506万元,政府非税收入111362万元),增长6%;上级补助收入9686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5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9739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收入5058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5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7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25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6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596万元。
(二)2021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支出71431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736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和福利支出214771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61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959万元;民生项目保障支出112557万元;转移性支出150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1236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763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1455万元;教育支出6529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0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93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143万元;农林水支出2276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2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50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222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6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97万元;预备费4300万元;其他支出(绩效奖、增人增资等事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500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00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792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00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500万元;廉租房支出30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50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6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3500万元;债务发行费28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260万元;上解支出6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7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715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495万元。
(三)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21年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总收入716414万元;2021年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总支出71431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结余209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2098万元)。
附件2:
关于昌吉高新区二〇二〇年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二〇二一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昌吉高新区财政局局长 全 东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作《关于昌吉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收入69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200万元。
(二)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8246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041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其中:(1)税收收入完成26119万元;(2)政府非税收入完成16728万元;(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27万元;(4)上年结余收入686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42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其中:(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201万元;(2)新增地方债务收入1000万元;(3)债务转贷(自治区代扣代缴)收入1000万元;(4)上年结余收入2226万元。
二、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支出69600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00万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完成地方财政预算支出7087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9285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和福利支出3054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7万元;民生项目保障支出55264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5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539万元;农林水支出22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37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服务支出17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4万元;其他支出36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8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59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支出5717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5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1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649万元。
三、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20年财政收入总额完成82468万元;2020年财政支出总额完成7087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滚存结余11589万元,其中:
一般预算收入合计660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59285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75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4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594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833万元。
四、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1年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1年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收入5891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418万元,增长6%(税收收入34000万元,政府非税收入1141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5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8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排污费收入200万元。
(二)2021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支出5891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18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和福利支出347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62万元;民生项目保障支出29863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93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45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1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12万元;预备费500万元;其他支出(绩效奖、增人增资等事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50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23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1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554万元。
(三)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21年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总收入58918万元;2021年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总支出5891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为平衡预算。
附件:昌吉市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
2020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xls
2020年度本地区和本级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xls
昌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昌吉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pdf
关于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分配方案.pdf